庄子是哪个学派为护同伴,江阴一男子致人伤残! 聚众斗殴还是寻衅滋事?-华士生活

    为护同伴,江阴一男子致人伤残! 聚众斗殴还是寻衅滋事?-华士生活
    来源:法润暨阳
    于某,男,1988年出生千姬变,江苏省灌南县人。某日陈佩骐,于某、袁某、胡某与惠某在江阴市某饭店门口因琐事与江某发生口角并打斗,被劝开夫夫们。后于某等人步行回宾馆,江某等人跟随其后蒸腊鱼,江某上前殴打走在最后的惠某颖宝儿,于某见状,立即通知袁某、胡某,随即与江某等人发生打斗,冯溪胡某到房间取了“关公刀”和钢管。

    胡某、惠某分别持“关公刀”、钢管追打江某一方吕媭,江某在逃跑过程中摔倒在地,于某遂伙同袁某、胡某对江某拳打脚踢,惠某用钢管击打江某,致江某眼睛、口腔、面部、背部多处挫伤,左侧第4-7肋骨骨折伴错位。经江阴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今日浪莎,江某的伤势构成轻伤二级。
    因于某没有委托辩护人,根据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要求,江阴市人民法院向法律援助中心发出《通知辩护函》,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此案后立即启动援助程序。
    而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某的行为究竟是构成聚众斗殴罪还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的法定最高刑是十年,而寻衅滋事的法定最高刑是五年。
    接受指派后,方律师立即到江阴市人民法院查阅、复印、摘抄了案卷材料石头网,到江阴市看守所会见了于某诡电脑,认真听取了于某对案件的陈述及辩解意见。方律师多次翻阅案卷材料寿喜烧西部片,仔细核对于某及其他在场当事人在江阴市公安局作的书面材料,寻找、发现、研究内容的一致和不同之处,并制作了形象具体的对比图大地春饼店。
    方律师认为战地情天,于某构成聚众斗殴罪定罪不当,于某及同伙酒后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冲突,因对方先殴打其同伙后,他才与同伙殴打对方盘县吧。于某与对方没有约架过程,也没有纠集过程。于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比较适合。
    在庭审中守夜人誓言,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普陀二中,方律师向法庭出示并宣读了证据材料中疑点,提出于某向袁某说了句“惠某被人打了”,只是对事实的一种陈述上流俗女,并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于某实施了纠集胡某并指使胡某拿工具的行为,结合刑事诉讼关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贝利叶一家,于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
    庭后,方律师一边继续与承办法官沟通法律意见,另一边对于某家属进行法律释明昆明典雅阁,庄子是哪个学派多次沟通,希望通过赔偿以化解社会矛盾,最终于某家属同意赔偿被害人损失酒神曲。被害人在收到赔偿款后,也对于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江阴市人民法院就于某聚众斗殴一案,最终判决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