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职业【警情直击】9月份,高淳警方共抓获13名涉毒人员-高淳警方

    【警情直击】9月份,高淳警方共抓获13名涉毒人员-高淳警方


    吸毒
    有“一朝吸、十年戒、一生痛”的说法

    一旦落入毒品陷阱
    无论男女老少贫穷富有
    最终都会走上相同的人生轨迹


    以下是部分案例
    9月11日,东坝派出所抓获容留他人吸毒犯罪嫌疑人郎某(男,33岁,卢驭龙淳溪街道人)代号213。经查,8月26日晚,该郎驾驶汽车至城区红沙咀,容留他人在自己车内吸食毒品冰毒黄珉宇。
    9月13日,砖墙派出所对吸毒违法行为人刘某(男,38岁,溧水区和凤镇人)作出行政拘留13日并社区戒毒3年处罚;对吸毒、向他人提供毒品违法行为人喻某(男,31岁绝代疯少,溧水区晶桥镇人)作出行政拘留18日处神州奇侠罚雷霆第一关。经查,9月9日晚,该二人在溧水区乌山镇乌山路附近工地上吸食毒品冰毒。
    9月27日,淳溪派出所抓获贩毒犯罪嫌疑人孙某(男,29岁,淳溪街道人)、丁某(男,31岁,莱芜职业阳江镇人)。经查森本慎太郎,2018年5月29日凌晨,该二人以500元价格将0.1克毒品冰毒贩卖给他人吸食。
    9月29日蒋文端,淳溪派出所对吸毒违法行为人孙某(男,30岁,淳溪街道人)作出行政拘留13日处罚;对吸毒违法行为人丁某某(男,31岁雨花石原唱,阳江镇人)作出行政拘留12日处罚。经查,该二人于9月26日在城区康乐路某宾馆内以烤吸的方式吸食毒品冰毒。
    ▼▼
    9月23日晚,淳溪派出所在城区淳安北村,查获吸毒违法行为人徐某(男,34岁周倩如,淳溪街道人)、肖某(男王牌逃妻,37岁,阳江镇人)、诸某(男,36岁,砖墙镇人)。

    ▼▼▼

    违法行为人诸某、肖某、徐某
    目前,高淳公安分局已对吸毒违法行为人诸某、肖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2日处罚;对吸毒、向他人提供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违法行为人徐某作出行政拘留20日并强制隔离戒毒2年处罚。
    ▼▼高sir提醒
    谨防毒品陷阱

    陷阱一 “不会上瘾”
    谎称毒品吸一两次不会上瘾。警方的办案经验和吸毒者的亲身经历是,一日吸毒,永远想毒,终身戒毒。

    陷阱二 “免费”尝试
    几乎所有吸毒者初次吸食毒品,都是接受了毒贩或其他吸毒人员“免费”提供的毒品。此后,毒贩们再高价出售毒品给上瘾者。

    陷阱三 “吸毒治病”
    毒贩们利用人们对毒品的无知和对疾病的恐惧,诱人吸毒。但实际情况是吸毒会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甚至导致死亡。

    陷阱四 “吸毒炫富”
    鼓吹“吸毒可以炫耀财富,现在有钱人都吸毒”。毒贩们瞄准一些积攒了一定财富的人,向这一群体兜售“吸毒是有钱人的标志”这样极其荒唐的错误观念。

    陷阱五“吸毒减肥”
    利用女青年爱美之心通江天气预报,编造“吸毒可以减肥”的谎话。实际情况是,吸毒不仅损害面容和身体,还摧残人们的意志。
    下戳热点新闻

    【警情直击】高淳警方9小时速破固城镇故意杀人案
    【再次重申】高淳区所有的投资理财店面都不可轻信!
    【警情直击】远离大货车十八路反王!固城镇大货车碰撞电动车致二人死亡
    【交通事故警钟长鸣】靠边停车,谨慎开门!高淳康乐路“怡城花苑”路段死亡事故警示(附现场视频)
    【警情直击】高淳警方摧毁重大假冒注册商标跨省制售假农药犯罪团伙

    友情提醒
    1、转载高淳警方微信公众号文章,需征得我方同意,可通过公众号后台、文章下方留言或戳下方联系方式咨询倪虹洁变性!
    2、转载时,须标明文章出处,并附上高淳警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3、私自转载,我局将依法追究责任!

    高淳警方征集高淳范围内违法犯罪线索,联系方式025-57347807。

    关注高淳警方,浏览每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