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鸽子为什么要读富兰克林-悦读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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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 1706-1790),美国著名政治家、外交家、物理学家,又是著名的出版商、作家、记者,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他是美国独立战争时期重要的领导人之一,被誉为“美国的圣人”;参与草拟了多项重要文件阿旗贴吧,包括《美国独立宣言》《美国宪法》等;曾任美国第一任驻法国大使,成功促使法国支持美国独立;发明了避雷针、双焦点眼镜,最早提出电荷守恒定律,被称为“电学中的牛顿”。
今天,不论是提到“美国梦”还是“美国精神”,都和本杰明富兰克林这个名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个美国人在两百多年前的奋斗历程成为后世佳话,被人们一再提起封神旧事。他没想到自己的事迹经得住时间的考验,历久弥新。他的成功故事穿越时空,在以后的年头里屡次重现,出现种种类似的翻版,穷小子大翻身的故事在世界各地不断上演。
美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说:为善行而受景仰,因为才华而获崇拜,因为爱国而受尊敬,因为仁慈而得到爱戴范旭毅,这一切都唤起人们对你(富兰克林)的亲切爱戴。你可以得到最大的欣慰,就是知道自己没有虚度一生。在我的一生中,能让我佩服的人有三位:第一位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第二位也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第三位还是本杰明·富兰克林。
本杰明·富兰克林生下来时比我们中最穷的人还要穷,但他具有不以自己穷困为耻的勇气,并凭借这勇气成为他生活的时代和国家中最伟大和最出色的人。他出生贫寒,却通过自学取得了惊人的成就,深受美国及世界人民的爱戴。他是美利坚开国三杰之一,被美国权威期刊《大西洋月刊》评为影响美国的100位人物第6名。
《富兰克林自传》是美利坚合众国开国元勋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自传,以朴素、平淡的语言,讲述了富兰克林如何从一个贫穷的孩子成长为一个为人敬仰的成功人士的故事。他回顾自己的一生并深刻总结出了十一种美德,旨在指导儿子们少走“弯路”。本自传是美国传记文学的开山之作,自此自传成为一个全新的文学体裁。书中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善与美的道德真谛,被公认为改变无数人命运的美国精神读本。
18世纪是一个精彩、充满魅力的时间段,但这个结论在之前也只是从宏观发现的:英国君主立宪的最终确立、法国启蒙运动、法国大革命、美国独立、英国工业革命、以及莫扎特都发生或生活在这个世纪;中国而言,则是乾隆统治下的最后辉煌。
干瘪瘪地罗列以上史实其实并不会让人对这100年有多少切身而具体的感受。整体、宏观但也太表面,活像考试试卷有套路的答案。
从宏观到微观,也便容易加深对历史这一时期的了解与理解。
读此书之前半个月,读了另外一本自传——《吉本自传》。恰好吉本也生活在18世纪,而且他很“典型”:英国人曹新丽,成年后周游过法国等欧洲几个国家,最终定居瑞士,而且他还与孟德斯鸠、伏尔泰等法国那批启蒙思想家相识,旁观英国对印度的殖民、法国大革命的爆发。
但个人对吉本的挑剔之处在于,他无疑是属于“成果”的一部分。也就是说18世纪的欧洲特别是英国,从很多方面来说,都因着前2个世纪的发展,到18世纪,已到了陆续收获的时候了。所以看吉本,论身份而言,是英国的贵族,终身衣食无忧,有“闲心”学多门语言,搞历史研究,后做过议会议员变装机甲,吉本已有近代意义上的独立与自由主张。
相比而言,富兰克林属于开疆拓土的那一类人。其代表着典型的美国精神,这一点我也表示赞同。
当然他的父母是清教徒移民到北美殖民地的一代。以他父亲而言,在该地有领袖般的地位,为人处事的原则与智慧应高明于当时移民去北美的多数人。后富兰克林的轨迹在这方面跟他父亲一脉相承。但富兰克林10岁左右便已经成为社会人士,当学童,再加上青少年时期的自主读书、未受到系统的教育使得他在尚且年幼(不到18岁)对于宗教充满质疑,决定了其后的人生未花费过多时间在宗教上,同时对于真理(理性、科学)有自己的追求。
在青少年时期已积累了初涉社会的经验,无疑也节省了时间。三十岁前,他已经尝试建立读书团体,主持建立诸如图书馆、消防队等公共机构。至中年,更投身到自然科学的自主探究和政治生活中。当然,该书内容并没有写到富兰克林经历北美独立以及其后作为开国元勋之一对美国建设的事迹。
也就说到自传这一体裁,它的优势或许在于由当事人来写自己和自己的事,一些事件当然当事人最清楚其中的来龙去脉。这是一手史料。但该书的译者在导言部分也谈到安可信,自传的所谓问题也在于它无法书写作者死亡(或临近死亡)的事迹。这一问题在两本自传都有所体现。
另外个人认为,写自传也不是人人可为,它对作者有很高的素养要求。比如,人都是有自我保护的本能。所以若写自传,你何从知晓作者不会在一些关键之处、自己不堪之处有所隐瞒和粉饰?自传要求作者本人坦诚、坦然。
富兰克林是极其诚实的,因为他竟然在书里写自己曾经骚扰女性,差点被妓女勾引上钩,自己在一些事件上莽撞、失误的黑历史。据说,蒋介石也在日记里直白写出自己嫖娼的劣迹。这些,倒让人觉得可爱。
而个人读这些人物的自传目的之一,就是想以小观大,由一个人的个人事迹与命运,更切实的感受时代的主题与发展变迁。
读富兰克林毋庸置疑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北美殖民地在独立之前的情况,比如领主与当地议会的关系已然剑拔弩张;在国家建立之前各殖民地各自形成的犹如国家般的组织关系;比如作为初步开发的地区,所有的基础实施和机构的逐渐建立;在战争爆发前,各殖民地与英国在政体思想上的根本分歧已经显现;似乎看这些都可以推测出后来历史发展的走向。
另外,没有高学历的富兰克林竟然去研究电学,并做了用风筝实验证明闪电是电的著名实验或许也更折射出早在第二次工业革命爆发之前的18世纪,人们普遍对于自然科学以及理性的推崇,当然这也是后来很多美国人的典型特点。
每当有人说起富兰克林,我就想到那个牵着风筝把雷电引向实验室的科学家。他是一个穷鬼,一个遗腹子,一个全才。
“我的奋斗”或许不是富兰克林想说的,他写这本书的的最初目的是为了自己的孩子,用自己的经历给后代一个训诫。
富兰克林的初衷让我想到了颜之推和傅雷,身为人父,历经磨难,他们给孩子做了表率,临行前不忘教导他们从善从勉。
富兰克林在家中排行十五,又不是正室所生,一出生就意味着这个孩子命运多折。
北美早期并不是一个人民安居乐业的理想社会,相反它和当时的民主社会都相去甚远。大英帝国的皇帝为了开辟疆土,不遗余力的派军驻扎只有土著生活的不毛之地,这些来犯者打破古老而落后的民族所固有的生活方式,反客为主,成为这块土地上的殖民者。
富兰克林生活的年代虽然已经没有殖民之初的那么动乱,但也好不到那去。北美的形式复杂而且包藏祸心。不仅有英国人在这里殖民,法国、西班牙、德国等也希望在这里分一杯羹。各国圈地坚守水户洋平,殖民地在多个政权格局下,摇摇摆摆的顺着历史的轨迹前行。除此之外,五月花号载着的清教徒幸存者也在为自己的复仇活动伺机行事,他们中的许多人到这里一方面是为了逃难,一方面也把自己纳入了一个新的世界,以后这个世界从乔治三世手中挣脱,这些人成了开国功臣。
富兰克林抓住了动乱的时机,在历史的舞台上大展拳脚,成为政治舞台上的一颗闪耀明星。富兰克林是个名副其实的政治家,他参与了独立宣言的起草,参与了宪法的修订,参与了北美独立战争。他在英国、法国和美国之间游走,纵横捭阖,促成了一个新的国家的诞生。
另外,富兰克林是个成功的出版商,他的第一份工作就是从出版开始的。那时候,他的哥哥詹姆斯创立了一份报纸,矛头直指波士顿总督。其言论犀利毫不避讳,当政者被骂的体无完肤,它在民间的销量很好却成为总督的眼中钉肉中刺。最后,当政者吊销了詹姆斯的运营资格,禁止他涉足出版业。这时候,哥哥想到了未成年的弟弟本杰明,并给了他一个挂虚职的机会,让报纸在他的名下继续印行。
书中在提及这段历史时,显得并不是那么愉快。哥俩的合作在一开始还算顺利,但到后来两人产生了分歧。本杰明考虑到这份报纸已经难容他时,即便是念及哥哥的情分,也没有抱太多的幻想,毅然决定离开,到别处打拼。本杰明的离开成了詹姆斯的心头大患,在他看来,不想合作就没好日子过。詹姆斯东奔西跑向波士顿的其他老板们屡进谗言,为的就是让本杰明无路可走。
十七岁的本杰明面临人生的第一道坎儿,他在自己出生的地方已经没有立足之地了,可以说众叛亲离。不过,富兰克林并不感到悲伤,他说“我可是巴不得离开波士顿的”涂经纬。话虽这么说,离开的征程却不顺利。在海上漂泊了三天后,本杰明在纽约靠岸了,按他的话说就是“一个十七岁的孩子,既没有带给任何人的推荐信,也没有一个认识的人,囊中又是十分羞涩”。富兰克林的奋斗史充满了波折,也充满了激情。他从学徒做起,最终成为成功的出版商鞍山一中,后又任邮政局局长,从邮政局走向殖民地的议会,再从议会走向费城独立大庭。富兰克林的一生波澜壮阔。
本杰明?富兰克林曾说过“要想在尸骨已朽时尚不被人忘记,要么写点值得一读的东西,要么做些值得一写的事情”。许多人终其一生都在为这句话的前半句或者后半句而奋斗,富兰克林却践行了整句话。富兰克林,一方面不忘为自己著书立说。《穷查理年鉴》是富兰克林的另一部著作,收录了富兰克林引以为荣,又百般推崇的人生哲学。该书被誉为“美国文化的基石”“改变美国价值观的著述”。他在两个方面都取得了成功,是当仁不让的伟人。
富兰克林能取得伟大的成就,另后世之人顶礼膜拜,这和他做事硬朗的风格不无关系。他有没有改变美国的价值观暂且另当别论,不过他在为这个国家机器设定程序上,立下了汗马功劳。
麦迪逊三十多岁参与宪法制定时,介于参与者平均年龄四十来岁,他一点不觉得诚惶诚恐。喂鸽子而对于八十一岁高龄的富兰克林来说,出席这种场合可就是老资格了。我们可以说,富兰克林在宪法的制定上投射了自己的价值观,那么即便没有《穷查理年鉴》,富兰克林还是改变了美国人的价值观。
富兰克林的自传是名副其实的,在语言上读来和蔼可亲,父亲教子般;在内容上,也不讳疾忌医,对自己的不光彩往事毫不掩饰。
可以说,富兰克林是敞开心扉的和我们交谈,或许这是来自大师的风范。一生经历的场面多了,就没有什么好后怕的了。人到晚年时日不多的时候,或许都有一种忏悔的倾向。有生之年希望回顾自己的过去,吐露内心的愧疚,警示后人勿重蹈覆辙,或者通过这种救赎洗清灵魂的污秽,到另一个世界接受审判。巴老晚年时写下《随感录》,说出了积聚多年的真话,揭开了隐瞒多年的历史真相。把自己的丑陋摆在了国人面前,这种坦诚并没有让读者反感,而是让人们看到了一代文豪的坦诚。
传记由他人来写一般会比较客观,由自己来写往往招致个人倾向的诟病,能够老老实实的写自己一生的人实在难得。因为这样做面临极大的风险,坦白的后果是粉碎观者脑海中的完美形象,招致后世骂名。不这样写会被后人翻旧账,整出一大推糗事大做文章。可是,一旦生者已经仙逝,活着的人即便找出再多的证据也于事无补,毕竟证据总归是证据,可信性不是很高,事实的真相在逝者那里。后人多有能耐,用证据搬到群众心中的榜样依然艰难,死者生前树立的高大形象即便受到指摘也不会轻易倒塌。
这种形势下,多数人选择了还是不要自揭自丑,把真相带到坟墓里去。真相的匮乏让逝者解脱了,却成了后来者争执不下的话题。因为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对某个事件或某个人的评价就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为此发生的口角在史学界尤其明显,这种带有利己性质的“不为”而为让后世鸡犬不宁。
富兰克林在书中自爆年幼无知随便和女人上床,以至老年时回想起来懊悔不已蛮王柯南,并告诫儿子要矜持有度。他没有回避这段对自己不利的往事姜淑梅,在给儿子的教诲书中和盘托出,情真意切,另人感动之余也蒙恩惠。
他说:少行房事,除非为了身体健康或传宗借代;千万不可搞得头脑昏沉,身体虚弱,或者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平静或声誉。
他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真实的富兰克林,也看到了一个老者对年轻人的谆谆教导。这类事情表面上没有给伟人的形象增光添彩,实际上还自毁形象,但如此的胆识和气魄才不亏为万众所爱戴。俗话说的好“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粉饰自己造就高大全的形象是愚蠢的,没人会相信一个人一点瑕疵也没有。看惯了一味给自己贴金的自传,这样的自传不仅是鲜有人写的,它在讲实话的同时,还通过诚意获得了读者的谅解乃至爱戴。
富兰克林的自传没有成功者的夸夸其谈,他不是站在讲台上自吹自擂,他没有吹嘘成功也没有夸大困难;他没有恃才傲物的自负气,讲起道理来也不故作高深,免去了学院派的晦涩精深;他是一个谦逊的成功者,著作等身、成就斐然,依然弯下腰来和我们促膝而谈。
对于不经世事,依然在迷茫中徘徊的青年来讲,生活的困难就在眼前。读读经典不求受益匪浅,只要能有所感,就是收获。看看榜样是如何面对困难的,也是一种解决困难的方式。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走向社会前,调整好心态,用奋斗的勇气去面对每一次挑战,“事不避难知难不难”,再大的挑战也能从容应对!
对个人的启示而言,多数人对于此书的推崇,或许也在于富兰克林提出的“美德名目及其规戒”。摘抄如下:
一、节制。食不过饱,饮不过量。
二、缄默。于人于己不利的话不谈。避免碎语闲言。
三、秩序。放东西各归其位,办事情各按其时。
四、决心。该做的一定要做,要做的一定做好。
五、节俭。不花于己于人没有好处的闲钱,杜绝浪费。
六、勤奋。珍惜一切时间用于有益之事,剪除一切无谓之举。
七、诚信。不害人,不欺诈。思想坦荡,公正;说话实事求是。
八、正义。不损人利己。伤天害理的行为永不沾边,利功利民的应尽义务切勿放手。
九、中庸。不走极端。忍让化冤仇。
十、清洁。身体、衣着和住所整洁。
十一、宁静。不可为小事、常事或难免之事搅乱了方寸。
十二、节欲。少行房事,除非出于健康或传宗接代;切忌过度伤体,以免损害自己或他人的安宁与荣誉。
十三、谦逊。效法耶稣和苏格拉底。
富兰克林在以上原则基础上自制反省周表以作自我检查。当然他自己也承认以上全部做到是不可能的,但尽量做到,功劳都不会小。我也依着自省了一番,发现除了天资的差别外,冷雨萱现代人与富兰克林的差距也许就是一个手机的距离。
2017年12月23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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